为严肃纪律,确保打赢脱贫攻坚战,我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聚焦扶贫领域突出问题,精准监督执纪问责。日前,县纪委通报曝光3起扶贫领域典型案件。
佳县上高寨便民服务中心刘家崖窑村原村支书刘忠金、村长刘生富虚报退耕还林亩数问题。2002年刘家崖窑村实施退耕还林,刘忠金、刘生富向上级部门虚报退耕还林19.3亩, 2002年至2014年共套取国家退耕还林补助款32520元,二人将该款平均分配,每人分得16260元,均用于个人日常生活开支。刘忠金、刘生富违反群众纪律,并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经县纪委2017年4月27日常委会研究,决定给予刘忠金、刘生富开除党籍处分,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佳县官庄吕家墕村党支部书记屈世昌违规二次分配低保款、克扣旱井补助款问题。2010年至2015年屈世昌克扣低保款265210元,其中173920元分配于全村村民享受,91290元用于村集体其他开支;2009年,屈世昌克扣村户旱井补助款36000元,用于自己日常生活开支。屈世昌违反群众纪律行为,经县纪委2017年6月23日常委会研究,决定给予屈世昌开除党籍处分,并移送司法机关。
佳县木头峪镇上坬村党支部书记王世元不按规定评选低保户问题。2012年度佳县木头峪镇上坬村未经村民大会评选,而是由村党支部书记王世元、村委会主任刘学伟、会计王增吉三人商议指定,并将三人的妻子评定为二类低保户,享受了一年低保款。属违反群众纪律行为,经木头峪镇2017年6月23日党委会研究同意,木头峪镇纪委给予王世元同志党内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