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纠正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不断巩固深化作风建设成果,现将我县纪检监察机关查处的两起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一、佳县官庄便民服务中心干部雷鑫弄虚作假的问题。2017年1月,雷鑫在王家墕村帮扶刘海兰等4户贫困户,帮扶期间,弄虚作假,伪造帮扶纪实,将刘海兰2017年度的帮扶纪实时间更改为2018年度帮扶纪实时间。2019年4月,雷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二、佳县乌镇刘家山便民服务中心原主任张凤样审核把关不严不实、失察失职的问题。2017年,因张凤样未对马家沟村上报的危房改造资料进行认真审核,导致将维修改造户马某上报为新修户,致使补助资金5万元无法收回;在验收马家沟村“一事一议”项目时,张凤样作为验收组主要负责人,未认真履行职责,致使承包合同价为3万元的工程、以承包价4.5万元的虚假合同在刘家山便民服务中心财政所报账,在群众中造成不良影响。2019年4月,张凤祥受到党内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