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主要职责
县纪委的主要职责是负责贯彻落实上级党委、纪委及县委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决定,实施党章规定范围内的监督,维护党的章程和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重点检查监督乡科级党委及党员领导干部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情况及思想作风方面的问题;负责反腐败的组织协调工作,协助县委抓好党风廉政建设。
二、2017年部门工作完成情况
佳县纪委高度重视纪律教育,把加强对党员干部遵守纪律的教育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使纪律教育经常化、制度化。坚持零容忍的态度不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发现多少查处多少。重点查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现在在重要岗位且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领导干部。今年,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初核421件,立案226件,结案237件,处分258人,政纪处分22人,党纪处分241人,组织处理1人。其中自办初核295件、立案107件、结案118件,处分副科级以上干部45人,一般干部24人,其他人员189人。全县12个乡镇1个街道办事处,初核126件,立案119件,结案119件,处分119人。
三、部门决算单位的构成及人员情况说明
佳县纪委为财政全额拨款行政单位, 2017年部门预算有佳县纪律检查委员会、行政综合纪检组、农林水牧纪检组、科教文卫纪检组、工交财贸纪检组、监察局6个单位。人员行政编制41人,事业编制29人。
四、2017年部门决算收支说明
(一)2017年度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本年度决算收入676.6万元,上年支出结转0万元,本年度决算支出676.6 万元,本年度收入较上年增长0.4 %,主要原因是正常调资晋档带来的人员经费增长也占据一定比例。
2、本年度决算收入676.6 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76.6 万元,其它收入 0 万元。
3、本年度决算支出 676.6 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643.47 万元,项目支出33.13 万元。
(二)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本年度财政拨款收入676.6 万元,上年基本支出结转0 万元,本年度财政拨款支出 676.6万元,本年度财政拨款收入较上年增长193.12万元 ,主要原因是人员大量增加,经费增长。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76.6 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43.47 万元(人员经费425.68 万元;公用经费217.79万元。);项目支出 33.13 万元。较上年增长4 %,主要原因是正常调资晋档带来的人员经费增长,在因工作需要调入人员增加,办案力度加大,下乡次数增多,经费增长。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676.6 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 425.68万元(工资福利支出358.72 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66.96 万元。);公用经费支出250.92 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50.92 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 0万元。)。较上年增长 4 %,主要原因是正常调资晋档带来的人员经费增长,在因工作需要调入人员增加,办案力度加大,下乡次数增多,经费增长。
4、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本年度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0 万元,本年度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支出0 万元。
5、国有资本经营财政拔款收支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财政拔款收支
五、机关运行经费执行情况
2017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676.6万元,用于维持机关日常运转所必需的公用支出。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比2016年同口径增加193.12 万元、0.4 %,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正常调资晋档带来的人员经费增长,在因工作需要调入人员增加,办案力度加大,下乡次数增多,经费增长。
六、“三公”经费决算情况
2017年“三公”经费决算 3.03 万元,较上年下降4.71%。其中公务接待费 0.24万元(5次、35人),比上年减少0.05 万元,下降0.2%,主要是严格执行接待办法,对接待费预算从总量上进行了控制和压减;公务用车运行费 2.79万元(3台),比上年下降14.23 万元,下降0.8 %,主要是严格执行公务用车使用规定,对公务用车运行费支出从总量上和单台消耗上进行压减。
七、政府采购执行情况
2017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共0 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类支出0 万元、政府采购服务类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类支出0 万元。
八、部门国有资产占有使用及资产购置情况说明
截至2017年末,所属单位共有车辆3辆;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 台;单价10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 台。2017年当年购置车辆0辆;购置单价50万元以上的设备0台;购置单价10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 台。
九、2017年度部门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今年以来,我局进一步加强财务管理和监督,不断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各类资金按照标准和使用用途能够及时拨付各使用单位,各类专项资金做到专款专用。
2017年本部门对专项业务经费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676.6 万元。
十、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2、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3、“三公”经费:指部门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