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20年5月10日至30日,省委第五巡视组对我市榆阳、横山、绥德、米脂、佳县等县区开展了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回头看”。6月19日,省委第五巡视组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市委统筹协调督促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回头看”整改和相关县区党委履行巡视整改工作主体责任情况
(一)坚决贯彻巡视整改要求,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抓整改。我市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在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座谈会上重要讲话和来陕考察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央脱贫攻坚方针政策和省委部署要求,强化政治责任,坚持问题导向,扎实做好巡视的“后半篇文章”。7月1日市委召开全市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回头看”整改工作推进会,传达学习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关于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回头看”反馈意见,安排部署全市问题整改工作。市委成立巡视整改工作专班,督促指导市级相关部门和县市区严格对照巡视反馈意见和建议,深刻剖析,全面认领,夯实责任,明确分工,扎实推进问题整改,确保整改取得实效。各县市区委分别成立了以书记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专班负责,一抓到底。
(二)坚决认领巡视反馈问题,从严从实抓整改。我市坚持把省委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工作作为一项政治任务,坚持以上率下,层层压实责任,从严从实抓好整改。对省委巡视组反馈的四个方面11条问题和4条意见建议,我市主动认领,全面排查梳理,制定了《榆林市委统筹协调指导督导做好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回头看”整改方案》,明确整改任务,夯实整改责任。同时,指导12个县市区认真学习省委脱贫攻坚巡视“回头看”反馈意见,坚持问题导向,举一反三,深入查摆,剖析原因,紧密联系实际制定《落实省委第五巡视组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回头看”整改方案》,逐项细化分解整改任务,明确时限要求,落实整改责任,确保整改到位。
(三)坚决加强干部作风建设,统筹兼顾抓整改。我市坚持把巡视整改与当前其他脱贫攻坚工作结合起来统筹推进,持续深入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切实把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贯穿脱贫攻坚全过程。一是开好民主生活会。市委制定《脱贫攻坚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方案》,督促榆阳、横山、绥德、米脂、佳县五县市区委常委班子结合巡视“回头看”反馈意见,紧扣学习研讨、征求意见、谈心谈话、撰写对照检查材料、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问题整改等环节,认真扎实召开脱贫攻坚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二是强化督导检查。市纪委监委成立了3个专项督导工作组,深入各县市区和市级相关部门,重点围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驻村联户参扶单位和联户帮扶干部帮扶责任落实、巡视整改工作进行督查。对督查中发现能立行立改的问题现场反馈并责令整改,对部分县市区和责任整改单位整改不重视、任务认领不全面、措施落实不扎实、整改任务未完成和扶贫领域问题线索查处力度不够等问题,公开通报,限期整改。各县市区按照市委安排部署,同步开展了巡视整改专项督导督查,以巡视整改为抓手,着力推动脱贫攻坚责任落实、政策落实、工作落实。
二、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
(一)落实党中央脱贫攻坚方针政策和省委部署要求还不够深入细致方面
1.关于“就业扶贫还有弱项。佳县就业扶贫技能培训针对性不强,镇政府对白家墕村、李家洼村、白家甲村个别贫困户开展的培训内容与贫困户实际需求不一致。”问题的整改情况。
采取的措施及取得的成效:一是加强贫困劳动力动态监测,进一步摸清贫困劳动力培训需求,结合市场需求和地方特色产业发展开展培训,加强后续跟踪服务,全面提升培训质量。截至目前,累计培训贫困劳动力20264人,其中2020年完成培训5598人。鼓励贫困劳动力在疫情期间参加线上培训,并按线下标准给予生活和交通补贴。二是广泛开展以工代训,实现以训稳岗,新社区工厂、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企业等各类生产经营主体吸纳贫困劳动力、在岗开展培训、实现稳定就业的,给予以工代训补贴,全市实现以工代训1566人。三是佳县对培训需求全面摸底,开展精准培训,线上培训和线下培训同步开展,累计培训5次380人,其中贫困劳动力280人,实现就业207人。
2.关于“巩固脱贫成果防止返贫的举措比较单一。榆阳区部分建档立卡贫困户和边缘户收入不稳定,芹河、青云等乡镇7户贫困户,孟家湾、鱼河等乡镇8户边缘户无固定收入来源,缺少防返贫的跟进措施。”问题的整改情况。
采取的措施及取得的成效:一是制定落实《榆林市脱贫攻坚“对标补短”工作实施方案》,实行“人盯人”帮扶,夯实帮扶责任人和村“两委”负责人的动态监测预警帮扶职责。二是坚决落实脱贫不脱帮扶的政策要求,持续做好产业和就业扶贫工作,对具备实施产业就业帮扶条件的“两类户”,及时落实跟进产业就业帮扶政策,对不具备条件的,及时落实临时救助和低保等兜底保障政策。截至目前,全市贫困边缘户2164户、脱贫不稳定户1741户,已全部落实帮扶措施,“两类户”的返贫致贫风险已全部消除。三是榆阳区制定出台了《2020年脱贫攻坚工作实施方案》《2020年脱贫攻坚巩固提升工作实施方案》《完善防止致贫返贫动态监测工作及帮扶措施实施方案》等,进一步巩固提升贫困户帮扶成效,有效消除“两类户”致贫返贫风险。对于芹河、青云等乡镇7户贫困户本年度主要落实了入股中盛湖羊养殖配股项目、代缴合疗、享受高龄补贴以及民政兜底保障等政策措施;对于孟家湾、鱼河等乡镇8户边缘户主要落实了入股中盛湖羊养殖配股项目、安排就业或享受残疾人补贴以及民政兜底保障等政策措施,切实保障有稳定收入来源。
3.关于“特色优势产业还需进一步壮大、村集体经济效益还需进一步提升。同时,还需进一步抓好带贫益贫机制和产业长效机制各项措施的落实。”问题的整改情况。
采取的措施及取得的成效:一是坚持把促进群众增收作为脱贫攻坚的主抓手,大力实施“4+X”产业扶贫工程,因地制宜发展壮大苹果、蔬菜、羊子、马铃薯四大主导产业和红枣、小杂粮、中药材等特色产业,对有劳动能力、有条件和有意愿发展产业的贫困人口实现产业全覆盖。二是为了持续推进贫困村集体经济健康发展,提升产业帮扶成效,强化消除集体经济空壳村、薄弱村的质量,逐步实现贫困村都有稳定的集体经济收入,形成较强的农村经济发展后劲,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发展壮大贫困村村集体经济的指导意见》,通过产业扶贫壮大村集体经济,盘活农村集体经济,拓宽增收渠道,全面提升贫困村集体经济生产经营的组织化、协作化、规模化程度,壮大贫困村集体经济收入。三是市农业农村局出台了《榆林市产业扶贫促进贫困群众持续稳定增收的指导意见》,从巩固提升产业脱贫成果、持续壮大扶贫产业、构建长效机制、保持政策的稳定性四个方面指导开展工作。
4.关于“光伏项目收益分配较为缓慢。绥德县名州镇光伏电站项目,2020年第一批收益15.4万元,因各村分配方案与县脱贫办发〔2020〕9号文件规定不相符,分配方案操作性不强,迟迟没有向贫困户分红,影响了贫困户收入增长。”问题的整改情况。
采取的措施及取得的成效:一是指导制定收益分配办法。市扶贫办、市财政局制定了《关于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切实做好光伏扶贫促增收工作的通知》,各县市区按要求制定出台工作方案。有光伏收益的贫困村按市县文件、方案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村级收益分配方案,并于5月份进行抽查审核和修正完善。二是加强收益分配督促检查。采取收益分配月报制,每月对各县市区的收益分配情况进行通报。三是加快收益分配进度。针对收益分配不及时和绥德县15.4万元未分配的问题,我市举一反三,及时通报各县市区分配情况,督促尽快分配,截至11月底全市已分配光伏收益5014.27万元,绥德县名州镇光伏收益15.4万元已分配到位。
5.关于“疫情防控与脱贫攻坚统筹仍需持续用力。横山区扶贫企业赶牲灵服饰有限公司,受疫情影响,产品积压较多,生产经营出现困难。该企业吸纳扶贫搬迁安置点贫困劳动力53名,现场调研发现,复工人员只有23名,贫困劳动力就业返岗比例低。”问题的整改情况。
采取的措施及取得的成效:一是今年以来全市新建社区工厂25个,吸纳贫困劳动力450人,累计建成社区工厂67个,吸纳贫困劳动力854人,实现全市300户以上集中安置点至少有一家社区工厂,搬迁户家庭至少1人就业。同时,在安置点设立劳动保障信息员,负责建立贫困劳动力就业台账和《岗位信息数据库》。二是全市自主创业的贫困劳动力1683人全部落实创业一次性补贴,下拨市级补助资金3750万元对标准化创业中心进行扶持,用于完善基础设施建设,切实增强创业服务能力。三是横山区赶牲灵服饰有限责任公司新吸纳工人就业21名,获得就业补贴4.2万元;通过与企业协商,赶牲灵服饰有限责任公司降低产品价格,解决产品积压库存过多问题;同时促进工人返岗就业。截至目前,赶牲灵服饰有限责任公司贫困劳动力上岗36人,其他离岗人员,通过自主创业1人,自行转移就业14人,因家庭原因回乡2人。
(二)落实脱贫攻坚政治责任还有差距方面
6.关于“政治站位有待进一步提高,脱贫攻坚的政治责任需进一步强化。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在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座谈会上重要讲话和来陕视察重要讲话指示精神不够深入,做到知行合一、学思践悟还有差距。”问题的整改情况。
采取的措施及取得的成效:一是市委、县市区委班子带头,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脱贫攻坚决策部署,坚持以脱贫攻坚统揽贫困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以脱贫攻坚彻底扭转干部作风,坚持精准扶贫、尽锐出战,动员全市上下聚焦聚力打赢脱贫攻坚这场硬仗。二是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举办县处级干部培训班10期、1488人次,市直各部门和12个县市区同时对科级干部实现全覆盖轮训,推动各级党员领导干部坚决扛起脱贫攻坚政治责任,以实际行动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三是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巩固提升“三排查三清零”百日冲刺专项行动成果。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保持现有帮扶政策、资金支持、帮扶力量总体稳定;发展壮大扶贫产业,做好脱贫人口稳岗就业,强化易地搬迁后续扶持,健全防止返贫监测帮扶机制,加强扶贫资产监管和农村基础设施后续运行管护,持续发挥效益,确保“村村过硬、户户过硬、人人过硬”。四是探索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具体路径,健全完善符合乡村振兴战略需要的政策体系,打造乡村振兴示范村304个,试点推进以县城、重点镇为载体的新型城镇化,进一步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为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打下坚实基础。
7.关于“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回头看’期间,巡视组收到与脱贫攻坚相关信访件中,反映村干部在扶贫工作中优亲厚友、多吃多占、执行政策不精准等问题占到四分之三以上。部分乡镇纪委2019年度查处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案件为零。”问题的整改情况。
采取的措施及取得的成效:一是落实扶贫领域专项治理协商机制。市纪委监委加强与市委组织部、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市信访局、市扶贫办等部门对接,建立线索移交制度,要求各职能部门在信访举报、监督审批、审计监督、工作督查、行业监管过程中及时梳理和定期移送问题线索,向市县两级纪委监委移交问题线索12件,已全部分流查办。二是加大直查直办和督查督办力度。在“回头看”期间,省委巡视组共移交问题线索28条,已全部办结。6月份以来,全市共查处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线索237件(其中市纪委监委查处7件)、处理409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11人,移送司法机关4人。对有扶贫任务的乡镇(街道)纪委查处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案件情况进行督导,目前已有98个乡镇(街道)纪委立案查处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案件149件。三是按月统计通报扶贫线索处置情况。市纪委监委成立专项整改工作组,并落实专室负责日常整改工作,每月梳理汇总扶贫领域问题线索台账,形成《脱贫攻坚监督专报》7期,及时通报各县市区纪委监委和派驻纪检监察组工作开展情况。对连续2个月未查处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案件的4个县市区纪委监委发函提醒,有力推进了纪检监察机关查办案件工作。四是强化专项治理督查检查。市县两级纪委监委主动向党委和上级纪委请示报告重大事项29次,发出监察建议34份,提出意见建议56条;11月份,市纪委监委分别向9个县区委发出提醒函,督促各级党委(党组)层层压实脱贫攻坚主体责任。通过县市区纪委监委交叉检查,发现问题线索83条,分流有关县市区进行核查。将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和省委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回头看”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一并督导检查,9月份以来,两次组织11个督导组深入各县市区、各部门单位进行督查,累计排查扶贫领域重点项目271个,发现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241个,对发现的问题均建立台账,全部进行反馈整改,目前均已整改完成。
8.关于“少数职能部门履职尽责不够到位。我市通过扶贫资金使用双周报表、动态监控平台监控、预算执行预警提醒、实地调研督导等方式,加强了各县市区扶贫资金预算执行管理,资金使用效益明显,但由于气候、疫情等因素影响,个别县市区资金拨付进度仍有待加快。巡视组反馈,绥德县2020年涉农整合项目资金32253万元,涉及240个项目,拨付项目资金4100万元,拨付率仅有10.78%;米脂县2020年涉农整合资金26334万元,涉及327个项目,拨付项目资金3613.33万元,拨付率仅有13.7%,两县拨付率均较低,影响扶贫产业培育和发展;经排查,截至6月底,绥德县、吴堡县支出进度分别为44.14%和40.64%。”问题的整改情况。
采取的措施及取得的成效:一是充分应用扶贫资金动态监控系统,对各县市区各类扶贫资金从资金分配、预算执行、项目绩效、项目合规性等方面进行全程动态监控管理,及时对动态监控反映出的问题通报督促,排除资金使用管理存在隐患。二是严格执行《财政扶贫资金预算执行预警管理办法》,对支出进度情况及时通报。三是组成6个由副县级领导带队的督查组,加强对12个县市区财政系统脱贫攻坚任务完成、整改、工作进度等情况的监督指导,做到监督指导全覆盖,发现问题第一时间整改完善。四是市纪委监委及时组织派驻市财政局纪检监察组进行核实,决定由市财政局对绥德县、米脂县进行通报批评,派驻市财政局纪检监察组对两县财政局局长进行约谈。截至8月底,绥德县、米脂县采取了积极有效整改措施,加快项目计划下达和资金拨付,对项目实施部门进行了发函督办,全力推动项目建设进度,绥德县涉农整合资金支出进度为64.66%,米脂县为66.82%,均达到了“8月份60%”的支出进度要求,11月底两县涉农整合资金支出进度均超出90%。市纪委监委派驻11个纪检监察组,对所监督有扶贫任务部门的履职尽责不到位问题进行排查。目前,已有6个派驻纪检监察组发现问题线索12条,查结5件、处理5人,其中党纪处分1人。
9.关于“个别部门帮扶工作还不够扎实。2019年,榆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个别干部未到所帮扶的太平沟村开展工作,有歇歇脚、松松劲、等待验收过关的思想。”问题的整改情况。
采取的措施及取得的成效:一是公开曝光典型案件。整改工作开展以来,市纪委监委两次通报了10起对脱贫攻坚工作松劲懈怠问题,收到了查处一人、警示一批、教育一片的效果。二是对省委巡视组指出榆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个别干部未到所帮扶的太平沟村开展工作的问题。市纪委监委交由榆阳区纪委监委进行核查,市纪委监委跟踪督办。经核查,该问题由于机构改革出现帮扶单位主管部门归口管理没有及时确定,导致监管不到位,8月份,榆阳区纪委监委对市场监督管理局主要负责人进行谈话提醒。三是要求全市纪检监察机关查找脱贫攻坚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堵塞廉政风险点,对2019年查处的重大典型案件开展以案促改工作,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向同级党委、政府和职能部门发出纪检监察建议书34份。四是开展“蹲点式”监督。7月10日前,市县两级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深入13个村,开展“蹲点式”调研监督,通过解剖麻雀,严查突出问题。通过检视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的薄弱环节和不足,形成专题调研报告12份,提出了今后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对策建议42条,提出改进工作措施办法45条。
(三)落实抓组织建设促脱贫攻坚工作不够有力方面
10.关于“贫困村领导班子选优配强上还有一定差距,个别村党支部活动开展不经常,凝聚力、战斗力不强,抓党建促脱贫的作用不能充分发挥。”问题的整改情况。
采取的措施及取得的成效:一是深入开展村级党组织“星级创建、追赶超越”活动。严格对照6大项17小项创建指标,全面开展标准化创建活动,全市累计创建省级标准化建设示范村55个,五星级村党组织289个,四星级村党组织1189个,三星级村党组织1267个,93%的村党组织达到了标准化建设水平。二是持续动态整顿软弱涣散村党组织。严格落实“三访三查”“四个一”工作要求,创新推行“三抓三促”整顿工作机制,今年排查出的181个软弱涣散村党组织已全部整顿销号。三是全面提升“一肩挑”示范村质量。按照“点上示范引领、面上整体提升”工作思路,及时印发进一步提升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一肩挑”质量《通知》,确定80个“一肩挑”示范村,坚持“一村一策”,重点围绕“引领带富能力、规范工作运行、提升基层治理水平和壮大集体经济”等,全面开展创建提升,切实增强村党支部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四是持续开展资格联审机制。对村“两委”班子成员逐人过筛子,坚决清理受过刑事处罚、存在“村霸”和涉黑涉恶问题的村干部,对审查出不符合条件的村干部及时清理并补配到位。五是认真落实村党组织书记县委组织部备案管理制度。及时制定备案管理《办法》,由县市区委组织部统一负责,参照机关事业单位干部人事档案目录,健全村党组织书记人事档案,目前全市村党组织书记已全部完成备案管理。
11.关于“抓‘四支队伍’管理有所松懈,个别驻村工作队员存在不在岗、未履行请假手续等现象。”问题的整改情况。
采取的措施及取得的成效:一是强化日常管理。严格落实加强贫困村驻村工作队选派管理工作《实施意见》和进一步加强全市驻村联户工作十项措施《通知》要求,保持“四支队伍”稳定,强化日常管理,有效解决驻村干部不在岗、未履行请假手续等问题,同时对一些脱贫攻坚任务较重、返贫风险较大的贫困村,增派13名优秀干部到村任职,切实强化攻坚力量。二是持续强化督导督战。继续采取“四不两直”督导方式,常态化开展督导督战,今年以来开展5轮督查,有效推动了脱贫攻坚责任、政策、工作落实。
12.关于“部分县区个别村委会领导班子力量薄弱,干部队伍思想认识、能力水平跟不上形势发展需要,面对推进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艰巨任务,村支书方法不多,工作严重依赖第一书记和包村干部。”问题的整改情况。
采取的措施及取得的成效:一是进一步加强村级后备力量建设。注重从优秀退伍军人、致富能手、外出务工经商返乡人员、生产大户和专业合作社负责人等人员中,为每个行政村储备1至2名村级后备力量,全市培养村级后备力量5547名。二是持续开展学历教育提升工程,采取政府定单、学院培养的模式,与杨凌职业技术学院合作,大力实施村干部学历教育提升工程,目前已有2批695名学员入学,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供了人才储备。三是全面提升攻坚能力。坚持市级示范、县级全员的原则,综合运用讲授式、研讨式、案例式等务实管用的方式,开展全覆盖轮训。特别是针对疫情防控特殊时期,率先举办全市驻村帮扶工作网络(直播)培训班,分2批12期对全市“一肩挑”负责人、第一书记、驻村队员等开展网络直播培训,浏览总量达38.8万余人,留言和点赞数达2.3万余条,有效提高了驻村干部的履职能力和工作能力。
(四)落实整改还存在不够到位方面
13.米脂县“三排查三清零”整改台账中显示“杜家石沟镇高兴庄村冬季管道冻结已于4月底整改到位”的问题,实地查看该问题依然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
采取的措施及取得的成效:一是市水利局于6月印发了《榆林市农村饮水安全脱贫攻坚三排查三清零“回头看”实施方案》,各县市区严格按照方案要求,举一反三,统筹安排,全面开展回头看排查工作。经排查,各县市区均未发现问题。二是各县市区水利主管部门严格按照《农村饮水安全管理办法》,定期组织运行管理人员就供水工程建后管护方面进行系统培训,现已培训24次,定期开展排查,确保所有问题能够按时整改完成。三是针对高兴庄水源井旁管道余水不能完全退出、冬季水管冻结问题,管道已于4月底疏通,5月20日在易冻管道段新建检修井一个,安装了退水阀门,彻底解决该供水工程冬季管道冻结问题。四是市水利局多次组织督查小组,在全市范围开展督查排查,共排查发现问题49个。目前,各县市区水利局通过新建供水工程、新找水源、管网延伸、增设管网和检查井等方式,已全部完成整改。
三、下一步打算
(一)持续保持攻坚态势,提升脱贫质量。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重要论述和来陕考察重要讲话精神,保持攻坚态势,强化责任落实,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抓好防返贫动态监测帮扶、产业就业扶贫、易地扶贫搬迁后续帮扶、扶贫资产后续管护运维、消费扶贫等各项工作,确保贫困群众持续稳定增收。进一步完善落实各类长效机制,确保落实落细、落地见效,不断提升脱贫攻坚质量。
(二)持续强化督导检查,推进问题整改。对照国家脱贫攻坚督查、脱贫攻坚普查、九三学社中央民主监督调研、省委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回头看”、省内交叉检查等反馈问题、省脱贫攻坚成效考核和自查发现等问题,进一步完善整改台帐,建立核实机制,实行销号管理,确保问题改到位、有成效。充分发挥督查制度利器作用,坚持全面督导与重点推进相结合、发现问题与解决问题相结合、正向激励与反向惩戒相结合的原则,进一步强化市级督导检查,倒逼各级各部门责任落实、政策落实、工作落实。
(三)持续巩固脱贫成果,推进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积极探索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路径,做好规划编制、政策扶持、组织保障、投入保障衔接,以脱贫攻坚奠定乡村振兴基础,用乡村振兴巩固脱贫攻坚成效。聚焦“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总要求,不断深化“百村示范、千村整治”工程,扎实推进美丽宜居乡村建设,推动农业全面升级、农村全面进步、农民全面发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912-8193500;邮政信箱:陕西省榆林市高新区榆溪大道3号市纪委大楼;邮编:719000;电子邮箱:ylswxcb@126.com。
中共榆林市委
2021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