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从严从实打好巡察监督“第一仗”,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巡察铁军。近日,佳县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结合巡察工作实际,制定并出台了四项巡察纪律要求。
一是严守工作纪律。巡察组实行组长负责制,所有同志都要服从组长安排,其他同志要尽快转变角色、积极主动适应,服从安排、服从管理。决不能先入为主,戴着有色眼镜看人。遇到重大问题和重要情况要及时请示报告,决不能擅自作主张,不随便表态。
二是严守组织纪律。巡察实行“一次一授权”,巡察组要严格按授权开展工作,对反映“两非”干部(既非本轮巡察对象、又非县管干部)的问题,要按照“三不”原则(不作了解、不写入巡察报告、不提处置意见),仅作为情况反映,由巡察办按程序转送有关部门办理,不履行执纪审查职责。
三是严守保密纪律。不管是亲属、熟人、同学打听消息,都要严肃拒绝,做到守口如瓶。巡察期间只对巡察组长负责,没有义务也不能向原单位汇报,更不允许向被巡察对象泄露。
四是严守廉洁纪律。严禁收受任何礼金礼品,把好人情关、亲情关、友情关。巡察期间,严禁与被巡察单位人员私下接触,严禁向被巡察单位提出任何工作以外的其他要求,更不能以巡谋私,打着巡察旗号办私事。
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要求各巡察工作人员要有高度的责任感,认真履行职责赋予的职责,为我县巡察工作开个好头,打好第一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