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大以来,巡视巡察工作已经成为全面从严治党的重中之重。习总书记多次在讲话中强调巡视工作的重要性,要求更好发挥巡视利剑作用。新修改的《巡视工作条例》明确提出,“党的市和县委员会建立巡察制度,设立巡察机构,对所管理的党组织进行巡察监督”。佳县县委高度重视,认真贯彻落实习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多措并举推动全县巡察工作向纵深发展。
高度重视,健全体制机制。2017年4月,佳县县委成立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县纪委书记担任,副组长由县委组织部长担任,成员从县纪委、县委组织部中抽调产生,组织领导全县巡察工作,对县委负责并报告工作。2017年8月,设立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简称“巡察办”),为县委工作机构,正科级建制,核定行政编制5名,配备主任、副主任、副科级巡察专员各1名;设立5个巡察组,正科级建制,每个组核定行政编制3名,配备组长、副组长、科级巡察专员各1名。体制机制的完善为巡察工作的有序开展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
对照要求,扎实开展巡察。按照市委、市纪委要求,佳县于4月14日召开第一轮巡察工作动员部署会,17日派出4个巡察组采取“一拖二”(一个巡察组巡察两个单位)的方式对县农工部、安监局、科技局、工贸局、畜牧局、扶贫办、老干局、红枣办等8个单位进行了为期一个月的巡察。该次巡察以“突出政治巡察、坚持问题导向”为总原则,采取集中办公、统一食宿的方式,重点聚焦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等六大问题,主要采取听取汇报、民主测评、组织座谈、公开举报电话以及调阅、复制有关资料和实地核查等多种方式了解被巡察党组织落实“两个责任”、贯彻中省市县决策部署等方面的情况。同时,通过佳县电视台、廉政网、政府门户网站、纪检监察公众号等新媒体平台,对巡察工作的全过程进行了广泛宣传报道,营造了浓厚的政治巡察氛围。
紧盯问题,强化整改落实。佳县首轮巡察5月18日圆满完成,累计向被巡察单位反馈问题6个方面199条,提出意见建议185条,梳理出进一步关注类问题线索2个。7月20日至8月31日,县巡察办紧盯巡察出的问题,本着“谁的问题谁认领”的原则,对被巡察单位问题整改情况进行多次督促检查,要求建立整改问题清单、任务清单和责任清单,实行台账管理,倒计时推进,做到立行立改;对正在或还未整改的问题,坚持不予销号,开具整改二次清单,限期整改。通过实实在在的督促检查,被巡察党组织都能认真分析问题形成的原因,找准病根,制定整改措施,建立长效机制,巩固整改成果。目前,佳县首轮巡察整改工作已基本完成,2个进一步关注类问题线索已转县纪委调查函询了结。
注重运用,形成有力震慑。巡察工作能否真正起到震慑作用,在于巡察成果的运用程度。佳县结合实际,坚持将巡察成果运用到干部考核和选拔任用工作中。巡察人员在巡察各单位的过程中,全面深入了解和掌握被巡察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基本情况,并做出客观公正的评价,进而向组织、人事部门推荐合适的各类岗位人选。截至目前,充分运用巡察成果,累计在4个被巡察单位提拔7人。为避免巡察人员“灯下黑”问题,佳县重视对巡察人员的考核和奖惩,建立完善了工作考核制度、激励奖惩制度、问责追究制度等一系列制度,坚持以制度规范人、以制度约束人,确保巡察人员端正巡察动机,不徇私枉法,不弄虚作假,不故意陷害,公平公正依法依规开展巡察,真正发挥巡察强有力的震慑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