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中央领导集体,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以巨大的政治勇气和历史担当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提到全新高度,坚定不移改进作风,坚定不移惩治腐败,紧紧围绕反腐倡廉建设的重大问题进行实践创新和理论创新,走出了一条中国特色反腐倡廉道路,赢得了广大人民群众的支持和拥护。如何做好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无疑是纪检监察机关思考的重大课题。
加强思想教育,提高思想认识,预防违纪发生。“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纪检监察工作是一项长期性、艰巨性和复杂性的工作,要通过定期和不定期的政治理论教育和纪检监察知识的灌输,提高干部职工的思想认识,达到预防和减少违纪违法问题发生的目的。除了定期进行培训外,还应多为基层有针对性地提供一些反腐倡廉工作教材,如教育资料和警示教育片等,提高教育的效果。同时要强化教育效果,通过长期性、多样性、经常性和针对性的教育来使干部筑牢思想防线。
深化体制改革,创新方式方法。按照“三转”要求,加大体制机制改革,确保将主业主责落实到位。切实转变执纪思路、创新执纪方法。按照党纪要求和《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规范监督执纪行为,提高问责力度、深度和精度,着力破解工作不力、执纪不严、问责不到位等问题。认真分析基层单位“小官大贪”、侵害百姓等腐败滋生的深层次原因,查找相关体制、机制、制度和管理上存在的漏洞,结合实际建章立制,从根本上规范和完善权力运行的体制机制。
重视纪检干部队伍交流,形成能进能出的用人机制。规范正常交流制度,明确交流条件,规范交流形式,实行定期交流制,使纪检干部经历多方面的磨练,快速健康成长。结合监察体制改革,选拔一批政治强、人品好、能力精的纪检监察干部,充实纪检干部队伍。对于素质低下、不胜任现职、平时表现差、群众意见大的纪检监察干部,通过制定刚性政策条规,调整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坚决防止“灯下黑”。
加强政治业务学习培训,提高队伍素质。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纪委七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党的先进性要求,继续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加强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的学习,加强党性锻炼,自觉接受党组织和人民群众的监督,模范遵纪守法,继承和发扬党的优良传统,经受住各种考验。对于新进人员,要有针对性地强化培训,结合基层实际,在监督执纪问责实务上下工夫,使他们尽快进入角色。同时,强化纪律约束,进一步完善制度举措,强化工作落实,严肃查处无视政治纪律、组织纪律、以案谋私的行为,下工夫解决好“不敢”监督、“不能”监督、“不想”监督的问题,切实树立起忠诚干净担当的良好形象。
(作者系佳县县委常委、纪委书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