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佳县纪委佳县监委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发布时间:2025-07-09 17:15:08  来源:  作者:   访问次数:

为充实佳县纪委监委工作力量,根据工作需要,县纪委监委决定在全县公开选调已安置退伍大学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原则

按照“公开、平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人岗相适的选人用人标准,切实把政治素质好、工作作风实、专业素养强的优秀干部选调进来。

二、选调职位

佳县纪检监察网络信息中心和佳县政务监察投诉中心2名事业编干部,10名退伍大学生。

三、选调范围

佳县各镇(街)、各部门(单位)事业编干部及已安置退伍大学生,其中事业编干部需服务期满。

四、选调条件

1.政治忠诚可靠,坚决拥护和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作风正派,品行端正,爱岗敬业,有较强的责任心和事业心。

3.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90年6月以后出生)。

4.退伍大学生第一学历为全日制大学专科及以上;在编在岗事业编干部第一学历为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5.身心健康,具有履行职责所具备的身体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近三年(2022-2024)年度目标责任年度考核有不合格、基本合格或不定等次的。

2.受处分期间或处分未解除的,正在接受审查调查,或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3.与佳县纪委监委机关领导班子成员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人员应予以回避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能参加选调的其他情形的。

五、选调程序

(一)组织报名

1.采取个人自愿、单位推荐的方式。

2.报名时间:2025年7月15日8时—7月17日18时前。

3.报名地点:佳县纪委监委组织部(佳县纪委监委办公楼1楼107室)。联系人,魏尧,联系电话:0912-6722861。

4.报名步骤:

(1)参加选调人员征得所在单位同意后,通过佳县纪委监委官网(https://jiaxian.qinfeng.gov.cn/index.htm)、佳县人民政府网(https://www.sxjiaxian.gov.cn),下载填写《佳县纪委监委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

(2)报考人员需提供《佳县纪委监委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双面打印,一式2份)、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认证)、年度考核文件、分配文等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3)报考人员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确保能够及时联系,因未能及时与本人联系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5.资格审查。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负责对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相关材料进行审查。资格审查包括报名时资格初审和考察时资格终审,并贯穿选调全过程。如发现弄虚作假、故意隐瞒、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的,取消选调资格,并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二)笔试。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照选调人数与报名人数1∶2的比例确定考察人员。末位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考察。达不到比例的,全部进入考察。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人员。

(三)考察。由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派人组成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公开选调职位的适应程度进行全面考察。

(四)公示。根据考察情况,由县纪委监委会同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研究确定拟选调人员,并在佳县纪委监委官网、佳县人民政府网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出现不符合选调条件或其他特殊情况的,由县纪委研究决定是否递补;公示无异议后,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人员按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六、有关要求

(一)选调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原则,接受社会公众监督。参加选调人员如有弄虚作假和舞弊行为,一律取消选调资格。工作人员如发生违反选调工作纪律行为,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并追究责任。

(二)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报考资格条件及选调岗位要求,所填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规范,如因不符合条件被取消选调资格,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笔试、面试等时间另行通知。

(三)本次选调不收取考生任何费用,不指定任何备考资料,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七、监督电话

监督电话:0912-6721137。

 附件-佳县纪委监委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佳县纪委监委公开选调工作人员领导小组

2025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