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中秋、国庆期间廉洁自律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9-19 12:55:33  来源:  作者:   访问次数:

 

 

各镇党委、政府、纪委,佳州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纪委,县委和县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各人民团体,各驻佳单位:

2018年中秋、国庆将至,为深入推动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落地生根,紧盯重要节点纠“四风”,确保廉洁过节。现就中秋、国庆期间廉洁过节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强化责任担当

全县各镇(办、中心)、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觉悟,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切实履行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结合纠四风转作风专项整治和“四风”问题专项治理活动,深入学习宣传贯彻执行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进一步加强对本单位本系统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做到早提醒、早教育、早警示,增强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意识,筑牢思想防线。各级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要强化责任担当,切实担负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带头遵守纪律规定。

二、严明纪律规定

全县广大党员干部要增强纪律意识,强化自我约束,带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自觉做到“七个严禁”:严禁违规用公款吃喝、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严禁公款旅游或变相公款旅游;严禁违规用公款购买赠送贺卡、月饼等节日礼物;严禁违规收送礼品、礼金等;严禁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或借机敛财;严禁违规公车私用或“私车公养”、占用或借用车辆;严禁违规发放节日津补贴或福利。 

    三、严格执纪问责

全县纪检监察机关要切实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采取明察暗访、调阅公安视频监控数据和税务发票管理系统等方式,强化监督检查,对不收手、不知止的发现一起、坚决查处一起,既狠刹明目张胆、顶风违纪行为,又盯死“四风”隐形变异、新动向,始终保持纠治“四风”工作的高压态势。要加大通报曝光力度,对2016年以来因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受到处分的,一律点名道姓通报曝光,不断传导压力、释放信号。要坚持“一案双查”,对发生顶风违纪、“四风”问题多发频发的,严肃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领导责任。近期,县纪委要通报曝光一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充分发挥警示震慑作用,大力营造廉洁过节的舆论氛围。

 

中共佳县纪委

2018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