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纪发〔2015〕33号
各乡镇党委、纪委,县委各部门,县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党组(党委)、纪检组(纪委),各人民团体党组,各驻佳单位:
2015年 10月18日,中共中央正式印发了新修订的《廉洁自律准则》和《党纪处分条例》。10月23日王岐山同志在《人民日报》发表署名文章《坚持高标准 守住底线 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制度创新》。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及中省纪委就学习贯彻《准则》和《条例》,相继下发《通知》,提出明确要求。为了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中省纪委有关精神,推动全县党员学习好《准则》和《条例》,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准则》和《条例》修订的重大意义,切实增强学习贯彻的自觉性坚定性。新修订的《准则》和《条例》,充分体现了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全面从严治党的理论和实践成果,实现了党内法规建设的与时俱进,对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永葆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具有十分重大而深远的意义。特别是《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它是我们党执政以来第一部坚持正面倡导、面向全体党员的规范全党廉洁自律工作的重要基础性法规。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把党章关于纪律的要求具体化,强化“负面清单”作用,不仅告诫党员干部哪类行为不能做,同时提出清晰的处理依据,使违纪行为不再有空子可钻。中央印发《准则》和《条例》,这是党中央在新形势下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治本之举,必将对树立党章权威、扎紧制度笼子,改进党的作风、严明党的纪律,不断开创全面从严治党新境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产生重大而深远的影响。全县各级各部门要从政治和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准则》和《条例》出台的重大意义,增强学习贯彻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坚定不移地抓好学习贯彻工作,为建设幸福佳县、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强保证。
二、深入学习研读,准确掌握《准则》和《条例》的具体内容。全面从严治党是实现党的历史使命的必然要求,加强纪律建设是全面从严治党的治本之策。修订后的两大党规,为全面从严治党树立了道德高线和纪律底线,把党的十八大以来治党管党的实践成果转化为道德和纪律要求,通篇贯穿着“全面”与“从严”两个关键词,吹响了全面从严治党新的号角。这次对“准则”的修订变化很大,无论法规的名称还是内容都有较大变化,形成了党执政以来第一部坚持正面倡导、面向全体党员的党内廉洁自律规范,也向全体党员发出了道德宣示,对全国人民作出了庄严承诺。广大党员特别是领导干部要深刻领会《准则》的立意内涵,把握精神实质,以自觉践行的实际行动凝聚党心、赢得民心。落实两个党内法规,要全面体现《准则》和《条例》的新标准,把握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
三、采取切实有效措施,确保《准则》和《条例》的贯彻实施。要把学习宣传贯彻工作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加强领导,精心组织。一是要抓好学习培训。要把学习《准则》和《条例》与学习党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密结合起来,与正在开展的“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紧密结合起来,真正学深悟透、融会贯通,把握主要内容和精神实质,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增强贯彻执行的自觉性和坚定性。要把学习贯彻《准则》、《条例》纳入党校教学课程和党员教育培训内容中,迅速组织各级党员学习,确保各级党组织领导班子学习率达100%、党员知晓率100%,把各项要求刻印在全体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心上。二是要加强宣传报道,营造守纪律、讲规矩的浓厚氛围。要充分运用电视、报刊、网络等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形式多样、生动活泼地加强宣传,唤醒广大党员干部的党章意识、纪律意识、规矩意识和组织意识,重点围绕“四个必须”“八条规范”的正面倡导和“六大纪律”的负面清单,加大宣传阐释力度,在全县掀起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廉政准则》的高潮,并及时宣传各地各部门学习贯彻情况,把学习贯彻《准则》和《条例》作为当前党建工作的重中之重。三是要压实“两个责任”。各级党委(党组)要履行好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担当起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切实抓好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坚决维护党规党纪的严肃性、权威性。各级纪委(纪检组)要全面履行监督责任,真正把纪律严起来、执行到位。全县纪检监察干部要以更高标准、更严要求、更实举措抓好学习贯彻,争当表率。要原原本本的学习,做到先学一步,做好带头示范,把学习好、理解好《准则》和《条例》作为当前工作的首要任务,对于新《准则》要能熟练背诵,对于新《条例》中的各类纪律处分的形态要能准确理解,切实做到深刻把握两大新党规的精神实质,不断提高思想认识。
2015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