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纪发〔2015〕19号
关于转发市纪委《关于中秋节、国庆节期间深入纠正“四风”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政府、纪委,县委和县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各人民团体: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狠刹节日期间不正之风,切实做好近期纠正“四风”工作,现将市纪委《关于中秋节、国庆节期间深入纠正“四风”工作的通知》(榆纪发〔2015〕15号)文件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附:市纪委《关于中秋节、国庆节期间深入纠正“四风”工作的通知》
中共佳县纪委
佳县监察局
2015年9月10日
附件:
关于中秋节、国庆节期间
深入纠正“四风”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纪委,市委和市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各人民团体和直属事业单位纪检组(纪委),市属国有企业纪委:
中秋节、国庆节将至,中、省纪委对纠正节日期间不正之风再次提出要求。为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切实做好近期纠正“四风”工作,坚决防止反弹,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坚持抓早抓小,严防“四风”反弹回潮。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关系人心向背,是对党的各级组织和党员干部守纪律、讲规矩的重要考量,也是全面从严治党、践行“三严三实”的必然要求,决不能有一刻放松、一丝懈怠。节日期间,人情往来密集,“四风"问题往往集中爆发。现在,一些天价月饼广告在媒体上现身,有的单位突破八项规定这条底线办福利等现象就警示我们,“四风"面上问题虽然少了,但树倒根在,有的变通变异耍“新伎俩”,个别人仍心存侥幸、顶风违纪,防止反弹任务艰巨。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紧盯中秋、国庆这两个重要时间节点,早研究、早部署、早提醒、早警示,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劲头,严肃查处顶风违纪行为,而且越往后执纪越严,保持高压态势,形成有力震慑,严防“四风’’反弹回潮。
二、坚持突出重点,加强全面执纪监督。要进一步细化“五个一批”廉洁过节专项行动内容,深入开展明察音访,既要加强“酉”上检查力度,又要拓展“点"上检查深度,上下联动、形成威慑。市纪委将适时派出检查组开展明察暗访,对各县(区)各部门落实中、省、市纪委部署,开展专项检查一嗜‘况进行督促检查,同时对各专项检查问题进行随机核查。各县(区)纪委对此也要作出安排。
组织专项检查。开展公款买送月饼节礼专项检查,通过核查售卖月饼节礼发票、会计核算报销凭证,查找公款购买的问题线索并跟踪倒查;开展违规公款吃喝专项检查,通过核查税务机关餐饮发票信息、会计核算报销凭证,查找公款消费的问题线索并跟踪倒查;开展公款旅游专项检查,通过核查旅游景区景点门票销售、接待记录和会计核算报销凭证,查找公款旅游、利用职务便利旅游问题线索并跟踪核查;开展公车私厢专项检查,定时定点采集公务用车高速公路通行记录,排查、核实车辆权属和实际用途,核查公车使用问题线索。各县区、市直各部门单位摸清本县(区)本单位公车改革后保留车辆底数,为今后核查公车私用做好准备。
公开通报曝光。各县(区)纪委对辖区内今年以来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进行梳理,在中秋节前公开通报曝光一批。国庆节后两周内,对中秋、国庆期间查处的典型问题再集中通报一批,在本县(区)形成强大震慑。市级部门单位要利用典型案例警示教育党员干部遵纪守规。对‘于媒体监督曝光的问题线索,要迅速核查处理,回应社会关切,并及对报。告上一级纪检监察机关。市纪委将根据总体二作情况,及时通报曝光一批典型案件。在此基础上,有计划选择典型问题适时点名道姓公开曝光。
三、坚持“一案双查”,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做好节日期间纠正“四风”工作,坚决防止反弹,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各级党委、纪委要认真落实“两个责任”,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既要管住管好平时,又要紧盯紧查节点,要求不能低,检查不能松,执纪不能宽,问题不能放。把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纳入纪律审查范围,抓早抓小、动辄则咎,真正.使纪律严起来、立起来。把握查究“四风’’问题三个时间节点的精神,坚持“一案双查",落实越往后执纪越严、处分越重的要求。加大问责追究力度,对不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监督检查不力的严格问责,不仅追究直接责任,还要追究领导责任,不仅追究主体责任,也要追究监督责任。市纪委对上报不实、把关不严的,将约谈县(区)纪委分管领导;对“四风"和腐败问题听之任之,或者压案不报、有案不查,甚至袒护包庇的,将约谈县(区)纪委书记。对于今年以来“四风’’问题“零查处"“零通报”“零问责”的县(区)认真排查,分类约谈督促。同时,结合近期纠正“四风’’工作安排,对其加大明察暗访力度,用问题倒逼责任落实。
各县(区)纪委、市直纪检监察机关(机构)1 O月8日前将纠正节日“四风”工作情况,包括专项检查、明察暗访、核查线索、查处问题、曝光案件等报市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汇总。
中共榆林市纪委
2015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