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日,佳县召开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工程建设、矿产开发和土地开发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推进会。县纪委监委领导班子成员,县委巡察办主任,县级相关部门负责人,各镇(办、中心)纪(工)委书记,工作专班抽调人员,各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委机关各室(部)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会上就三大领域涉及16个方面的突出问题整治再次进行了专题部署,明确整治对象、整治行为、整治重点、整治时限、整治职责。整治全过程实行台账式管理、项目化推进,动真碰硬整治,确保专项整治落地见效。
会议指出,开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是坚持刀刃向内开展自我革命、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的有力举措,也是重塑亲清政商关系、营造良好发展环境的重要抓手。党的十九大以来,从全省立案查处的案件来看,工程建设、矿产开发、土地开发的腐败问题频发、易发。本次专项整治规格高、要求严、时间长、任务重,涉及部门多、领域宽,既有“当下改”的任务要求,又有“长久立”的制度建设,各单位党委(党组)书记亲自主抓、直接推动、全面落实。县纪委监委以及派驻机构强化监督检查,对表面整改、纸上整改、流于形式的,严肃问责,绝不姑息迁就。
会议要求,深刻领会开展专项整治的安排部署和要求,把握好目标任务和工作重点。一是要以查处案件为突破口。坚持行贿受贿一起查,坚决遏制腐败易发多发势头。聚焦工程建设、矿产开发和土地开发领域,紧盯权利集中、资金密集、利益巨大等腐败风险高发关键部位,梳理排查线索,查处一批典型案例,坚决做到消减存量、遏制增量。二是要健全完善长效机制。将专项治理的突击化与制度管理的常态化有机结合起来。一方面要严格按照工作方案和重点任务清单要求开展专项治理,紧盯问题线索,切实解决好少数领导干部寻租设租、染指工程建设、矿产开发和土地开发,以权谋私、为政不廉问题。另一方面要围绕常态长效抓好制度建设。克服“就治理抓治理”的狭隘思维,在立足长远上下功夫,通过完善制度规定,适度分解立项决策权、工程发包权、项目实施权,形成相互制衡、优化协同的有效机制。三是要加强组织领导,形成工作合力。领导要带头履行职责,工作专班紧盯工作任务,研究在先、谋划在前,以重点工作突破带动整体工作推进。四是要集中开展廉政风险排查,做到不漏一人、不漏一项。对于查处的典型案件,定期公开通报曝光,以案明纪、以案示警,释放从严信号,持续强化高压震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