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县纪委监委学习贯彻落实《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

发布时间:2020-03-18 17:33:08  来源:  作者:白娜   访问次数: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以下简称《规则》)后,佳县纪委监委及时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组织纪检监察干部学习,并在深学细照笃行上下功夫,切实真正学好用好《规则》。

针对当前疫情防控处置工作的特殊时间节点,县纪委创新学习方式。第一时间将《规则》在佳县廉政网站党纪党规学习区和佳县纪检监察微信公众号发布,以及微信工作群转发学习,并明确学习任务。第一阶段要求每位纪检监察干部通过网络、微信自学。第二阶段,由业务骨干带头培训解读辅导,深入开展学习,要求与会人员均佩戴口罩,单人单桌,保持安全距离。

会上,再次明确要求纪检监察干部要深入学习,力戒学习和贯彻执行《规则》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要求将学习《规则》与学习《党章》《监察法》等党纪法规结合起来,真正学懂弄懂,使《规则》入脑入心见行,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业务能力。特别是信访举报工作人员要原原本本学、逐字逐句学、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严格按照《规则》要求,规范检举控告受理程序,以确保处理检举控告信访举报件的全流程工作都依规依纪依法、始终不偏不理。

会议强调,要对照《规则》抓好自查自纠。要求信访室、审查调查室等部门自觉对照《规则》内容,深入开展自查自纠,全面排查信访举报接收受理、处置管理、综合分析、督查督办等各项职能工作中与《规则》规定要求是否一致,存在问题要立行立改,严格运用《规则》指导实践工作,推动《规则》有关要求落地生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