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县召开2018年度第二批科级党政主要领导 向县纪委全委会述廉评议大会

发布时间:2018-11-21 08:38:12  来源:  作者:   访问次数:

经县委常委会研究同意,近日,佳县召开2018年度第二批科级党政主要领导向县纪委全委会述廉大会。全体纪委委员,县巡察办负责人、各乡镇党委书记、纪委书记,县委、县政府各部门、驻县各单位,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群众代表参加了会议,县四套班子领导应邀出席了会议。会议由县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崔东卿主持。

会上,5名科级党政主要领导分别就任职以来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个人廉洁自律情况向纪委全委会作了报告。纪委委员、各界代表根据会前纪委调研走访组对述廉对象的调研走访情况,分别对述廉对象进行了质询提问和测评并现场公布了测评结果。

最后,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监委会主任张春耕作了讲话,他强调,本次述廉也是一次很好的教育和警示,各单位、各部门“一把手”要以本次述廉大会为契机,正视差距,解决问题,切实担负起本单位、本部门、本系统党风廉政建设的第一责任人职责。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坚决履行“两个维护”政治责任,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持“四个服从”。自觉做到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把党的十九大各项决策部署不折不扣落到实处。

二是持续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加大审查调查力度。紧盯“三类人”以及政治问题和经济问题相互交织的干部,紧盯“关键少数”和重要部位、重要岗位干部。全力配合省市委巡视巡察组工作顺利开展,及时办理巡视巡察移交的问题线索。

是坚决严查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高度关注各乡镇八项规定查处情况。加大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的查办力度。严查贪污挪用、截留私分、虚报冒领、强占掠夺、优亲厚友等行为。重点整治扶贫工程项目监管单位不履责、违规验收等问题,一经发现,严肃追责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