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佳县纪委监委加大案件查办力度,进一步规范执纪审查调查工作,拓宽问题线索来源渠道,严把办案程序关和文书写作关,努力提高执纪审查调查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水平,稳步提升执纪审查调查工作质量。
拓宽问题线索来源渠道,实现执纪审查调查工作的“零容忍”和“全覆盖”。案件监督管理部门统一受理信访部门移送的,巡视机构和审计机关、行政执法机关、司法机关等单位移交的,或者上级纪委监委交办、领导批办的,以及下级机关在执纪监督中发现的各类问题线索,经纪委监委主要领导批示后下发给执纪审查调查组核实。
规范案件材料范式,提升干部业务水平。为全县纪检监察干部印发了《榆林市纪检监察机关案件材料立卷归档工作暂行办法》,并由案件管理室、案件审理室工作人员组织全县纪检监察干部集中学习、讨论。在完善执纪审查调查报告时做到运用纪言纪语准确描述违纪行为特征,反映违纪行为本质,突出执纪审查调查工作特色;创新“叙述查证事实,罗列书证物证、认定问题本质”三段论写作方式陈述主要问题及核查情况,使陈述内容相互印证,行文逻辑严密清晰。
规范案件办理程序,确保实现“双零”目标。严格执行“线索处置、初步核实、立案审查、移送审理”办案程序。严把取证关口,坚持“外围调查取证在前,接触被核查人在后”的取证流程,完善证据链条。强化保密意识,问题线索设置线索管理员实行专人管理,控制知悉范围,核查组成员严格执行保密制度,履行保密义务。注重办案安全,确定核查工作安全员,制定安全工作预案,杜绝和防范执纪审查调查安全事故发生。以此确保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廉洁办案,实现办案人员零违纪,办案安全零事故的“双零”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