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的“扶贫号”巨轮已经驶向深海,我们作为巨轮上的一员无比骄傲,但我们清楚当下的重要职责是集中力量解决脱贫领域的“四个意识"不强、责任落实不到位、工作措施不精准、资金管理使用不规范、工作作风不扎实、考核评估不严格等突出问题。脱贫攻坚是一项伟大的系统工程,涉及扶贫的各个领域和党的建设的各个层面。各级公职人员必须把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找准切入点,抓住着力点。
一、提高责任意识,确保排查全覆盖
首先要深刻学习领会习总书记关于精准扶贫工作的系列讲话精神。坚持“统一行动、以上率下、问题导向、精准发力、立行立改、常态长效”的原则,认真对扶贫领域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内容,全面排查梳理政策性扶贫领域作风问题,盯牢政策性扶贫领域“四风”问题新表现,揭示扶贫脱贫工作完成不力、作风不实等突出问题,堵塞各种漏洞,攻坚发力,严惩严治。真正做到不缺项、不漏项、不弄虚作假,确保排查范围全覆盖、内容全覆盖。进一步提高扶贫领域担当意识,强化“四个意识”, 做到责任落实到位、工作措施精准、工作作风扎实、考核监督从严,是保障打赢精准扶贫攻坚战的重要举措,是解决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有效手段,是我县推进扶贫稳步前进的成功探索。
二、找准职责定位,突出工作重点
鉴于当下查处的扶贫领域腐败问题大多发生在基层,违纪人员既有村干部,也有乡镇、站所干部,还有有关职能部门干部。对此我们务必要高度警醒,切实提高认识,找准职责定位,突出工作重点,切实把危害群众的腐败问题依纪依规进行严厉查处,形成强大的威慑效应,斩断伸向扶贫资金的“黑手”,真正让群众从得到实惠。
三、工作落实到位,监督执纪问责全程跟进
在行使公职权利人员内部要全面开展自查,做到三个严肃查处:一是严肃查处扶贫政策落实不到位、执行搞变通、兑现打折扣、工作中玩忽职守、履职不到位等问题;二是严肃查处就业创业专项资金管理使用中的违纪问题,杜绝就业创业专项资金管理使用过程中以权谋私、虚报冒领、截留挪用、贪污侵占等问题。三是严肃查处社保资金管理使用中出现的挤占挪用、截留私分、虚报冒领、私存私放、挥霍浪费、长期滞留等违规违纪问题和业务办理过程中庸懒散拖、推诿扯皮、办事不公、态度恶劣、吃拿卡要,索要“好处费”、“雁过拔毛”等问题。
脱贫攻坚是各级党委的重大战略部署,是对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政治责任感的检验。各级涉及扶贫的公职人员必须要迅速行动,主动作为,主动融入脱贫攻坚工作,为打赢脱贫攻坚战做出应有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