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县纪委公开曝光10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发布时间:2017-12-22 09:51:49  来源:  作者:   访问次数:

 

 

2017年元旦将至,为充分发挥警示教育作用,推进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地生根,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现将我县纪检监察机关近期查处的10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曝光如下:

一、佳县佳州街道办高家源村原支部书记高永军违规公款吃喝问题。2017年6月5日,高家塬村水泥路水毁修复工程完工后,高永军在佳县新城酒家宴请施工人员,消费733元,所花费用在村集体账务中予以报销。高永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二、佳县康家港曹家小庄原党支部书记李世建违规操办儿子婚礼问题。2017年8月15日,曹家小庄村李世建在未向乡纪委履行党员干部婚丧嫁娶报备手续的情况下,在榆林市天和祥大酒店为儿子举办了婚礼,婚礼共邀请了22桌亲朋好友,每桌共计花费1809元。超出标准待客2桌,每桌超标准209元。李世建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三、佳县大佛寺枣林沟村会计王守清违规公款吃喝问题。2017年10月3日,王守清与村民任东明、张丁山在坑镇赶集,并请二人在康乐饭店吃饭,共花费126元,全部在村集体账务中予以报销。王守清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四、佳县金明寺官庄东元村会计李根田违规公款吃喝问题。2016年10月12日,东元村实施深松耕地项目,在给村会计李根田家深松耕地时,李根田在自己家中宴请耕地司机胡振恩和村民李生明,共计花费650元,在村集体账务中予以报销。李根田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五、佳县佳州街道办朱条沟村党支部书记高如违规公款吃喝问题。2017年6月13日,村支部书记高如在镇政府参加扶贫工作会后,邀请维修办公室施工人员和高家畔村负责人共9人在凌云饭店用餐,共计780元,全部在村集体账务中予以报销。高如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六、佳县刘家山暖水沟村支部委员马耀耀违规公款吃喝问题。2015年9月26日,暖水沟村支部委员马耀耀召集朋友五人在刘家山生录饭店聚餐,共花费408元,全部在村集体账务中予以报销。马耀耀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七、佳县刘家山拓家硷村会计王天林违规公款吃喝问题。2016年9月7日,拓家硷村会计王天林召集亲戚朋友4人在金明寺镇千里香饭庄聚餐,本聚餐共花费388元,全在村集体账务中报销。王天林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八、佳县乌镇刘家沟村党支部书记刘希权违规操办父亲丧事宴席问题。2017年2月18日,时任刘家沟村党支部书记刘希权在家中操办其父的丧事,事前未向镇纪委申报,事后也未向镇纪委备案,宴席设宴24桌,饭菜(含酒水)每桌1666元。刘希权操办其父的丧事宴席超规定4桌,每桌饭菜(含酒水)超规定266元。刘希权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九、佳县朱官寨镇刘崖窑村会计李谋生违规公款吃喝问题。2017年11月2日,李谋生在朱官寨镇计划生育办公室上报计划生育统计报表,工作结束后,李谋生邀请本村村民张某、刘某和朱官寨村村民刘某某到朱官寨镇四虎饭馆吃饭,共花费467元,所有消费全部记在刘崖窑村村委会名下,在村集体账务中予以报销。李谋生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十、佳县峪口乡任家畔村张西畔自然村会计张永斌违规公款吃喝问题。2017年12月1日下午,张西畔村组织村三委会成员及村民代表对全村低保户进行核实评定,工作结束后张永斌邀请村三委会成员和村民代表任卫兵等14人在东方红酒店用餐,共计花费976元,所花费用全部在村集体账务中予以报销。张永斌受到党内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