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佳县充分发挥“三项机制”激发干部干事创业积极性的作用,通过制度保障、督导检查、选拔重用等方式增强脱贫攻坚一线干部投身扶贫事业的内生动力,推动脱贫攻坚工作不断向前发展。
加强制度保障。制定出台《佳县党政干部鼓励激励实施细则(试行)》《佳县推进县管科级干部能上能下实施细则(试行)》《佳县贯彻落实“三项机制”党政干部积分制实施办法(试行)》等三个文件,把脱贫攻坚工作成效作为鼓励激励、能上能下、积分加减的重要内容之一,综合运用年度考核、直接评优、表彰奖励、选拔重用等方式,使脱贫攻坚一线成为干部物质上得实惠、精神上受鼓舞、政治上有提升的人生舞台。
严格督导检查。抽调纪委、组织、扶贫等部门人员组成脱贫攻坚专项督导组,采取明察暗访的方式,对各乡镇、包村扶贫单位、驻村工作队开展定期、不定期督导检查,并按照“三项机制”有关规定,奖优罚劣,用好问责利器,发现问题就要处理到位,典型问题及时通报曝光,形成有力震慑。
加大选拔重用力度。县委组织部在驻村工作队队员、乡镇脱贫攻坚工作人员等脱贫攻坚一线的干部中,考察后备干部77名,纳入全县后备干部库,优先作为提拔重用对象,并以实践运用为抓手,落细落实“三项机制”,综合运用表彰奖励、选拔重用、关心关爱等方式,为扶贫干部解除后顾之忧,使其全身心投入工作之中,为脱贫攻坚注入强大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