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秋、国庆将至,为锲而不舍纠正“四风”,深入推进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地生根,佳县纪委精心安排、周密部署,坚持做到早提醒、早预防、早警示,营造风清气正节日氛围。
一是强化责任担当意识。县纪委印发了《关于加强监督执纪问责确保中秋、国庆期间风清气正的通知》,文件要求全县各级党组织要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和管理,反对铺张浪费,杜绝节日腐败,营造崇廉尚俭、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
二是认真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严格遵守“八个严禁”。中秋、国庆期间是纠正“四风”的重要节点,全县各级各部门要紧盯节日期间易发多发的问题,深入研究“四风”新动向、新形式,认真履行主体责任,采取有效措施,严防隐形变异的“四风”问题发生,切实做到“八个严禁”。严禁违规公款购买高档烟酒;严禁公款旅游、购买景点门票利用职权免费游览参观;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月饼、土特产等节礼;严禁公车私用或“私车公养”;严禁收受礼品、礼金和消费卡;严禁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并借机敛财;严禁滥发津贴、补贴、奖金;严禁利用食堂、培训中心等相互宴请,接受企业和服务对象吃请等。
三是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严肃责任追究。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坚守责任担当,把纪律挺在前面,运用好监督执纪问责“四种形态”,持续释放执纪全面从严的强烈信号,对在节日期间发生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坚持快查快结,一律点名道姓予以通报曝光。对纠正“四风”工作不部署不落实或“四风”问题突出的,既要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又要追究领导责任、党组织的责任,以执纪问责倒逼责任落实,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地生根。同时,节日期间县纪委公布举报电话,对实名举报经查属实的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