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佳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

发布时间:2017-06-05 13:59:52  来源:  作者:   访问次数:

一、部门职责

1、主要职责

县纪委的主要职责是负责贯彻落实上级党委、纪委及县委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决定,实施党章规定范围内的监督,维护党的章程和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重点检查监督乡科级党委及党员领导干部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情况及思想作风方面的问题;负责反腐败的组织协调工作,协助县委抓好党风廉政建设。

2、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佳县纪委为财政全额拨款行政单位, 2017年部门预算有佳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行政综合纪检组、 农林水牧纪检组、科教文卫纪检组、工交财贸纪检组、监察局6个单位。

二、2017年部门预算收支说明

2017年,佳县纪委收入预算为527.59万元,较上年增长0.1%,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预算,主要原因是机关事业单位正常调资晋档。

2017年, 佳县纪委支出预算为527.59万元,包括:基本支出347.3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269.37万元,公用经费支出78万元),占支出总额65.8%;项目支出52万元,占支出总额34.2%。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较上年增长0.1%,原因同上。

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17年佳县纪检委部门安排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8万元,用于维持机关日常运转所必需的公用支出。包括行政单位6个。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比2016年同口径降低34.5%,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省市各项规定,进一步压缩一般性经费支出。

四、部门“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7 年“三公”经费预算21.7万元,较上年增加21.8%。其中公务接待费2.82万元,比上年增加0.09万元,主要是今年以来扶贫工作力度加大,上级下乡次数增加;公务用车运行费18.9万元,比上年增加3万元,增加19.9%,主要是今年以来扶贫工作力度加大,下乡次数增加,公车运行费用较上年增长明显。

五、政府采购安排情况

2017年无政府采购预算。

六、专业名词解释

功能分类中“行政运行”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功能分类中“派驻派出机构”反映由纪检监察部门负担的派驻各部门和单位的纪检监察人员的专项业务支出。

附表:1、2017年部门预算收支总表

2、2017年部门预算收入总表

3、2017年部门预算支出总表

4、2017年部门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5、2017年部门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明细表(按功能科目分)

6、2017年部门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明细表(按经济分类科目分)

7、2017年部门预算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明细表(按功能科目分)

8、2017年部门预算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明细表(按经济分类科目分)

9、2017年部门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10、2017年部门预算政府性基金收支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