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和完善相关机制 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

发布时间:2016-12-25 20:17:14  来源:  作者:   访问次数:

推进党风廉政建设,既有许多紧迫的工作要做,又必须进行长期的不懈努力。机制和制度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邓小平同志曾说过,制度好可以使坏人无法任意横行,制度不好可以使好人无法充分做好事,甚至走向反面。为此,我从建立和完善相关机制的角度,对推进党风廉政建设有以下几点思考:

 一、建立和完善权力配置运行机制,保证权力沿着制度化和法制化的轨道运行,是推进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举措

  在经济体制改革方面,我们从计划经济完成了向市场经济过渡的伟大变革,但是,与之相配套的政治体制改革相对滞后,带来的是政府职能转变相对滞后,对权力的分解和科学配置相应的措施不够完善,表现为:权力配置的不科学、不合理,特别是当权力配置出现严重缺陷时,在行使过程中就不可避免地要产生背离主旨的现象,权力被无休止地滥用,出现专权、越权;官僚主义、独断专行。进而腐败滋长蔓延不可避免,有时是连锁反应、恶性循环。

科学合理的权力配置是权力正常运行的基础,也是建立健全权力运行机制,限定当权者必须依法行政、防止腐败的关键。科学配置权力,采取适度分权的措施,一是要使各种权力处于合理的分布状态,各自能够实现效能最大化,且各种权力之间彼此能够相互协调、相互制衡。二是要适度确定某种权力的自身界限,明确限定某种权力可以在什么范围内、什么层次上行使,超出了这个范围、层次就是违背原则。在权力合理配置、限定领导者权限,防止腐败发生的措施方面我党有一些相应的规定。比如,“凡属于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的使用,必须经集体讨论做出决定,不准个人或少数人专断”的规定,就是对领导干部的权力界限的一种具体界定。十六大进一步强调提出要建立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程序严密、制约有效的权力运行机制。有些地方已经试行在政府内部按照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分离的原则对行政权力的布局分配、使用范围、权限划分、运行程序及制衡关系作了规定。科学配置权力或完善权力配置,应该作为党的工作一个非常重要、非常紧迫的工作来抓,一个科学合理的权力配置,能够促使领导者正确行使手中的权力,利用人民赋予的职权为社会主义建设事业发挥更大的作用,我们的人民就会安居乐业,我们的国家就会长治久安。

二、建立和完善领导干部责任追究制度,是当前党风廉政建设亟待解决的重大课题

制度建设是党风廉政建设的可靠保证,而制度的落实,关键在于严格执行责任追究的规定。这是制度具有严肃性、威慑性的原因所在,否则,再好的制度,也是一纸空文。因此,建立和完善领导干部责任追究制度,是当前党风廉政建设亟待解决的重大课题。我认为应从以下三个方面入手:

廉政建设领导责任追究制度。目前,在我国的廉政建设中,对腐败行为的追究基本上重点追究当事人,而追究当事人领导的责任较少;强调领导干部自身要廉洁自律,而忽视了领导对该组织的廉政行为进行管治的责任。也就是说,重视抓廉政个人的责任建设,而不重视抓廉政领导的责任制建设。领导责任制是一种责任连带制度,领导责任制愈健全,则腐败蔓延的条件愈差;反之,领导责任制愈不健全,则腐败现象蔓延的条件愈好。廉政领导责任制的建设,得不到高度重视,这是廉政建设长期见效不大的重要原因。

领导干部用人失误责任追究制度。“对选拔任用干部违反干部政策、不按规定行事造成失误的,要严肃追究责任,是我党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重大举措,实行责任追究,是指对负有用人失误的组织和个人给予相应的惩戒。在明确用人失误标准的基础上,对推荐失误、考察失误和任用失误分别作出处罚。建立和完善领导干部用人失误责任追究制度,要坚持权责统一、违规必究、客观公正的原则,同时还要完善相应的配套措施和保障机制。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干部选拔任用制度;干部选拔任用举报制度;组织人事部门与执纪执法部门联系通报制度;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报告制度等。

领导干部决策失误责任追究制度。为了促进领导干部慎重用权,正确决策,避免失误,减少损失,建立和完善领导干部决策失误责任追究制度。用制度的形式,把决策者的个人责任明晰化、制度化,以此促进领导干部慎用决策权,排除个人主观意志和外界干扰,努力避免决策失误,从而不断提高决策的能力和水平。

三、建立和完善有效监督机制,是推进党风廉政建设的关键环节

失去监督的权力必将导致权力滥用和权力腐败。毛泽东把人民群众的监督看作是政府保持旺盛的革命斗志,开创党的事业兴旺发达的新路子。执政党必须接受监督,特别是接受群众监督。对党员领导干部实施全方位的监督,是推进党风廉政建设的关键环节。

强化上级监督机制。上级对下级的监督是目前较为有效的一种监督方式。因为上级对下级的监督方式符合现行干部管理体制。按照现行干部管理体制,上级管理下级,上级监督下级,既是上级义不容辞的职责所在,也更具有监督的权威性。

强化党政内部监督机制。十六大报告指出:“从决策和执行等环节加强对权力的监督,保证把人民赋予的权力真正用来为人民谋利益”。作为党政内部监督机制,主要应从两个方面进行构建和完善,其一是对决策权实施监督的机制。要按照十七大要求,完善决策机制、完善重大事项和重要干部任免的决策规则和程序,要对已有的党政内部有关决策和监督机制进行程序性的补充、修订和完善,便于实施有效监督;其二是对执行权实施监督的机制,对执行权的监督重点应突出对重要领域、重要部门的监督机制建设,比如,司法、财政、税务、国土、金融、干部人事等。

强化专职机关监督机制。组织部门的监督、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检察机关的监督、权力机关的监督,要加强联系,互相沟通,密切配合。制定具体的程序和办法,使其各个部门、机关既相互监督,又相互制约,更好地发挥现有监督资源的整体作用。

强化群众监督机制。建立和完善重大事项公开制度等;重大决策公开咨询、听政、报告制度;领导干部公开述职述廉、民意测评、民主考核制度。要充分发挥各民主党派的监督作用;要充分发挥各级党代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作用,体现意、反映民声,使我们执政党和国家公务人员始终处于人民群众的监督之中。在监督中工作、生活,在生活、工作中,不断完善、不断创新、不断发展,为人民实施有效监督,拓宽各种渠道,创造客观条件。

强化舆论监督机制。通过新闻舆论监督,既鞭挞腐败丑恶现象,又为社会公众参与反腐败提供重要途径。充分发挥电视、广播、报刊杂志、网络等大众传媒覆盖面广、传播速 度快、社会影响大的作用建立新闻媒体批露问题的督办机制;规定新闻媒体批露的查处办法;制定领导干部因新闻媒体曝光而产生负面影响,应追究的责任规定,营造反腐倡廉的良好社会氛围。

四、建立和完善干部教育机制,是推动党风廉政建设不可缺少的重要手段

  党风廉政建设中,教育是基础,是标本兼治之举。重点解决好重查案、轻教育的问题,对教育工作“说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随着外部环境的变化和手中权利的不断扩大,人们对“物”的占有欲不断增加,并有可能追求最大化。思想是行动的指南。任何人的腐化堕落,不管有多少客观原因,其根子还在自身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出了问题,思想出了问题。如果不从思想意识上加强防范,再科学的制度,再严格的监督都不能解决根本问题。同时,形势发展变化,对领导干部的执政能力、执政水平也不断地提出新要求。所以,在完善权力配置、责任追究制度和强化监督机制的前提下,按照“三个更加注重”的要求,“关口前移,重在预防”,不断完善教育机制,树立公民的廉洁意识,将廉洁贯穿于人生的全过程,制定具体实施办法和行为规范,并付诸实施。从进入学校到离开校园,在不同阶段接受相应的廉洁教育,并在升学考试中得到体现;公务员考试要考廉政知识;职务晋升、职称评定要经过法定的廉政培训;家庭教育要有廉洁教育行为规范。通过教育,使我们的党员干部在心灵的深处崇尚廉洁,自觉做一个诚实守信的人,一个大公无私的人、一个公平公正的人、一个勤政廉政的人。

党风廉政重在建设,一要靠教育、二要靠制度、三要靠监督、四要靠改革创新。我们只有全面正确认识当前反腐倡廉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积极采取对策,在治标治本上下功夫,才能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