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身洁行,不为苟得;竭情尽实,不行诈伪

发布时间:2016-12-22 20:20:18  来源:  作者:   访问次数:

【原典】修身洁行,不为苟得;竭情尽实,不行诈伪。

———西汉·刘向《列女传·母仪》

【注译】士大夫讲究自身修养,行为廉洁,不接受不正当的东西;竭尽一切努力尽量做到老老实实,不欺诈,不虚伪。

【解读】田稷子担任齐国相国时,接受手下官吏馈赠黄金百镒,并把这些黄金送给了母亲。他的母亲问明田稷子确实是接受贿赂后说了上面这句话。她还接着说:“不是仁义的事情,不在心里盘算;不是合理的财利,不拿回家来……为官清廉、公平、正直,才能做好事情而没有后患。不义之财,不是我所有的;不孝的儿子,不是我的儿子。你走吧!”田稷子惭愧地退了出去后,把那一百镒黄金退还原主,自己还主动到齐宣王那里认罪,请求处死自己。齐宣王听说后,大为赞赏田稷子母亲的道义,赦免了田稷子受贿之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