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县纪委监委关于在全县公开选调已安置退伍大学生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3-10-11 15:45:34  来源:佳县纪委监委  作者:   访问次数:

为进一步加强县纪委监委干部队伍建设,优化干部队伍结构,县纪委监委决定在全县公开选调已安置退伍大学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单位及人数

本次公开选调佳县纪检监察网络信息中心工作人员10名,不占用事业编制。

二、选调资格条件

根据相关规定,选调人员需满足以下资格条件:

1.2021年1月前已安置在佳县各乡镇、各部门(单位)的退伍大学生;

2.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政治忠诚可靠,严守纪律规矩,坚决拥护和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身心健康,有较强的责任心和事业心;

3.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7年10月以后出生);

4.第一学历为全日制大学专科及以上;

5.第一学历为研究生的优先录用;中文、财会、法律、计算机专业的优先录用;有政法工作经历的优先录用;

6.具有履行职责所具备的身体条件并符合公开选调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具有下列情形的不能推荐:

1.近3年目标责任年度考核有不合格、基本合格或不定等次的;

2.受处分期间或处分未解除的;正在接受审查调查,或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3.最低服务年限未满人员;

4.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能参加选调的其他情形的。

三、选调程序

本次公开选调采取个人自愿、单位推荐的方式进行,按照现场报名、资格审查、考试、考察、公示和办理调动手续等程序进行。

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需提供《佳县纪委监委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分配及调动文件复印件,党员信息表,个人征信等相关材料。由县纪委监委组织部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公开选调工作的全过程。

联系人:高成才 联系电话:0912—6722861

2.报名时间:2023年10月11日至2023年10月17日。报名地点:佳县纪委监委组织部办公室(佳县纪委监委办公楼1楼107室);

(二)考试

1.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笔试采取闭卷形式,主要测试政策理论水平、纪检监察基础知识、文字表达能力和分析解决问题能力等。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应取名额3:1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选。

2.当参加选调人数达不到比例时,直接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综合分析能力、协调沟通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等。面试现场打分、现场公布成绩。

3.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选调人员。

4.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三)考察

1.由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派人组成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学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公开选调职位的适应程度进行全面考察。

2.考察出现不合格人选时,由县纪委监委决定是否递补。递补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人选,递补不超过1次。

(四)公示

根据考察情况,由县纪委监委会同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研究决定拟选调人员,并在佳县廉政网公示5个工作日。

(五)办理调动手续

公示期满无异议,按规定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四、其他事项

(一)实行诚信考试。报名人员需按照公告要求,诚信参与考试的各个环节,不弄虚作假,不违法违纪,不随意放弃。报名人员和有关单位、人员提供的涉及报考资格的材料或信息不实的,取消本次报考资格。

(二)严肃考试纪律。对违反考试纪律的报名人员,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工作人员存在弄虚作假、绚私舞弊、玩忽职守等问题的,一经查实,依规依纪依法追究责任。

五、监督电话

监督电话:0912-6721137

附件:《佳县纪委监委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

佳县纪委监委公开选调工作领导

2023年10月11日